“法官,我现在向你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你们赶快行动”,马某气喘吁吁的说道。
2024年2月22日早上9点,申请执行人马某来到旬邑法院执行局,告知执行干警自己已经知道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具体下落,请求执行局干警迅速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执行局副局长田飞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安排执行干警随同自己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
在到达被执行人居住地后,被执行人李某情绪激动,声称法院将自己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面,导致自己目前生活受到影响,拒不偿还该笔借款。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执行局多次传唤其前来法院履行义务,一直躲而不见。面对这一情况,办案法官田飞向被执行人出示拘传票,并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法院将对其进行拘传,法警在得到指示后,对被执行人李某戴上了冰凉的手铐。
随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法院执行局,李某开始转变“策略”,声称自己现在没有能力,法院能不能再给自己一点时间。执行干警告知李某,其在明知法院执行自己期间,拒不前往法院申报自己财产情况,也不履行案件义务,法院将对其予以拘留。李某当即表示自己履行义务,电话联系其妻子将案件款送至法院,并告诉执行干警自己认识到了错误,书写了悔过书,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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