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咸阳政策

咸阳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 2023-05-29 10:56:28
来源: 咸阳市司法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张英
【字体: 打印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精心指导下,咸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及时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对学习贯彻做了安排部署。2022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均安排了法治学习议题。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均制订了学习培训计划,累计举办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110余场次,受教育5035人次。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依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下发的《咸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对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了规划设计,明确了任务分工,为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我市正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市区、部门分别争创省级示范县区和单项示范称号。为此,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咸阳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方案》,2022年5月25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专题会议,2022年6月14日,召开全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市区)工作推进会,对示范创建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夯实工作责任。咸阳市作为全省述法工作试点市,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结合咸阳实际,相继出台《咸阳市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2022年12月16日,市委召开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2022年,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均在2次以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时限。我市的述法工作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肯定。三是严格考核检查。市委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2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先后对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调研督察2次,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履职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下放和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累计下放239项(464项子项)。72项省级委托事项、高频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对108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市13个市县区125个镇(街)2099个村(社区),共梳理完成事项16983件。二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咸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咸阳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强化监督问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等文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咸阳市信用服务机构基础清单台账》《咸阳市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台账》,将从事信用服务的12家企业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立法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进地方立法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2022年,完成立法草案1件、政府规章草案2件,修订《咸阳市羊毛湾水库水环境保护办法》,审议《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调研《咸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咸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项目。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2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接收各县市区政府备案56件,市级部门备案3件,审查涉权涉法文件135件。

(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2022年,我市的重大行政决策,均组织市司法局、政府律师、公职律师和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和风险评估,并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2022年,对市人民政府和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板玻璃项目的合作协议》等80余件重大合同进行了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3个县市区审查重大合同363件。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咸阳市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7名,各县市区也都聘请了法律顾问。

(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22年,我市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为重点,继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装备、编制、待遇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定了《咸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通知》,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裁量基准,细化处罚标准,缩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有效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和同案不同罚等情况。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省率先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制度,累计对市县两级16234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培训,为13000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或换发了执法资格证。

(七)加大监督制约力度,政府公信力逐步增强。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市委名义向省委,以市政府名义分别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报送《咸阳市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六公开”。2022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9万条,同比增长1.28%;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380件。三是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和中央依法治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知,促进形成党内监督合力。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行政检察和执法监督联络办公室”,建立司法与执法业务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有序推进。初步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任务,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制定《咸阳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咸阳市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2年,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件,办结117件。市政府先后印发《咸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供了指引。12月7日,召开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二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截至目前,累计成立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2294个,实现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了基层。印发《咸阳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共6771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实现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在全市推行,全市法院系统1000余名法官干警包联135个镇(街道)和2072个村(社区)。深化“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推动法治保障与网格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有力地提升群众安全感。三是积极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有公证、法援、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窗口,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九)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2022年,市县两级政府均安排4次以上集体学法,多次邀请法律专家给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宪法、民法典、依法行政等专题辅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学校、机关、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1500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夯实行政机关普法责任,推动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2022年,咸阳市荣获全省普法先进城市,市司法局荣获全省普法先进集体,泾阳县、长武县、秦都区、乾县分别荣获全省普法先进县和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存在的短板弱项

尽管我们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一些县市区、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力度不大,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存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平衡;二是人员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司法局整合原政府法制办职能,县市区司法局人员编制没有增加,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三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缺乏,执法能力水平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化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贡献咸阳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